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8日电 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在发布会上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财政部拟定了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先锋资源网:助您畅享前沿信息与资源共享平台,让知识更易获取!的相关文章
重庆警方公布七起典型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例的相关文章
中外摄影师走进浙江丽水古堰画乡 感受自然人文之美
习言道|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
起底陪爬市场:大学生最受青睐,律师提醒注意风险
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人才发展大会举行
习近平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表示热烈祝贺
文旅部:加快发展线上演播、沉浸式体验等文旅新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