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赵建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完)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双人床上互动打扑克喘气声,亲密的游戏与深情的喘息交织着无声的默契与爱意。的相关文章
特写: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的相关文章
2024北京文化论坛发布“全国文化中心建设2023年度十件大事”
穗澳深度合作 电影《与你相遇的日子》广州首映
新疆阿勒泰:秋染红叶林 成群牛羊林间漫步
古巴共产党和政府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国台办:赖清德所谓“祖国论”是“台独”分裂谬论
云南昆明:海洋乐园打造海底民族盛宴迎接国庆黄金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