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8日电 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在发布会上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财政部拟定了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深度剖析麻豆视传媒网站的魅力与特色,带你了解多元化的视觉盛宴!的相关文章
第四届“我家住在长江边”主题宣传活动在武汉启动的相关文章
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
黎巴嫩多地发生空袭事件 中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暂勿前往
2024中国计算机大会将在浙江东阳横店召开
“缅怀先烈 致敬英雄”烈士纪念日主题教育活动在南京举办
武汉网球公开赛:王欣瑜晋级八强
财政部:打好新老政策“组合拳”,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