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赵建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完)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4480理论片:揭示人性深处的情感与欲望,探索生活的真实与虚幻交织之美的相关文章
王欣瑜2-0力克2号种子佩古拉 晋级武网八强的相关文章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王巍:兼收并蓄使中华文明不断保持活力
全程3万余公里,2024环国境线探险活动在北京启动
(中国新貌)一脉运河水,滋养发展新活力
我国成功发射千帆极轨02组卫星
郑钦文因身体原因退出宁波网球公开赛
浙江乡村观察:一个山区镇 为什么能聚集众多艺术馆?